新疆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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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一般是指具备相关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公司)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受招标人的委托或授权办理招标事宜的行为。招标代理机构帮助不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招标人选择能力强和资信好的投标人,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建设目标的实现。
招标代理机构,是社会中介组织,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否则,就会形成政企不分,会对其他代理机构构成不公平待遇。
《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1]
在招标投标法中规定,招标人可以自行招标,也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项。这两种方法并存是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也适应了招标人实际需要,至于采用哪一种方法则由招标人依照法律上的要求自行决定,招标人有自主抉择的权利,但是又不是无条件地进行抉择。因此在法律中明确,只有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才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在立法中还考虑到应当防止自行招标中可能有的弊病,保证招标质量,因此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认证是指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技术文件,对在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中,提供投资咨询、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专业化咨询业态的服务机构进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评价的一种活动。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简称“中国建研院”)成立于1953年,原隶属于建设部,现隶属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全国建筑行业最大的综合性研究和开发机构,具有建设行业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建有土木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等,负责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等有关标准化机构秘书处工作,承担标准规范的技术管理工作,是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大部分建筑工程标准技术的归口单位。2006年,经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推荐,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获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颁发的《认证机构批准书》,认证中心作为院开展认证工作的实体,正式对外开展认证业务。